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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亚朋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公司A+H股总股本为452,679,288股,A股股份数量为384,769,288股,H股股份数量为67,910,000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76,4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42,602,888股。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新、孙小迪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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