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石信安”)部分股东北京维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维超”)、北京中海金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金岳”)拟分别转让其所持有基石信安的全部股权。根据北京中海汇银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拟转让持有的股权所涉及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海评字[2025]0143号),北京维超拟以783.34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基石信安5.38%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邓龙、甘晓,中海金岳拟以195.83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基石信安1.34%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李在华。结合公司投资规划及资金安排等方面的考虑,公司作为基石信安的股东,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 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方式参与投资基石信安,基石信安总认缴出资额为16,840万元,公司出资总额为3,600万元,持股比例为21.38%。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6-068)。
经基石信安各投资人一致同意,引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认缴出资额为1,760万元,基石信安注册资本由16,840万元变更为18,600万元,同时,部分投资人及认缴出资额发生了变更。基石信安各投资人已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全部履行完毕18,600万元出资义务,公司累计缴付出资额3,600万元,持股比例变为19.35%。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续进展的公告》(临2019-024)。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石信安将采用减资模式逐步实现股东出资额的退出(以下简称“减资式退出”)。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石信安共进行三次减资式退出,均为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少出资额,注册资本从18,600.00万元减少至13,87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出资余额为2,684.71万元,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9.35%。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石信安存续期延长1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61)。
本次基石信安的部分股东北京维超、中海金岳拟分别转让其所持有基石信安的全部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参考北京中海汇银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出具的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拟转让持有的股权所涉及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海评字[2025]0143号)。北京维超拟以783.34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基石信安5.38%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邓龙(拟受让基石信安2.05%股权,对应股权转让价格300.00万元)、自然人甘晓(拟受让基石信安3.33%股权,对应股权转让价格483.34万元),中海金岳拟以195.83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基石信安1.34%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李在华。结合公司投资规划及资金安排等方面的考虑,公司作为基石信安的股东,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根据《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本次转让事项涉及修改章程,需经基石信安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同意通过且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不持否决意见时,方得通过。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投资基金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基石信安的部分股东北京维超转让5.38%股权及中海金岳转让1.34%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基金实际需要全权处理后续相关事项。
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转让方基本情况
1、北京维超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八区4号楼5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多庆龙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0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日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维超总资产6,652.90万元、净资产6,557.7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8.54万元、净利润212.90万元。(数据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北京维超总资产6,634.97万元、净资产6,563.26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0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2、北京中海金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1区689楼11层1105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海金岳总资产2,379.15万元、净资产1,715.9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504.80万元、净利润-55.06万元。(数据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海金岳总资产1,742.92万元、净资产1,580.76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47.17万元、净利润-135.1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三、本次交易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自然人:邓龙
身份证号码:36011119**********
2、自然人:甘晓
身份证号码:51020219**********
3、自然人:李在华
身份证号码:42242819**********
经查询,上述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说明
邓龙、甘晓、李在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1号楼13层1301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力波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ATUR2W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信息安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SX2313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石信安总资产16,480.37万元、净资产15,847.0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164.00万元。(数据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 2025 年6月30日,基石信安总资产16,480.45万元、净资产15,846.61万元;2025 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4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三)本次转让事项前后基石信安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注:股权比例以工商登记为准。
五、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北京中海汇银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出具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拟转让持有的股权所涉及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海评字[2025]0143号),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范围为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本次交易以基石信安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定价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北京维超拟以783.34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基石信安5.38%的股权,中海金岳拟以195.83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基石信安1.34%股权。
六、本次放弃权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是基于公司整体投资规划及资金安排等方面的考虑。本次放弃权利,不会导致公司持有的基石信安股权比例发生变化,亦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74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4日
至2025年9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传真:(010)85172628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70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同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临2025-071)及《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投资基金股权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投资基金股权的公告》(临2025-072)。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及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及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7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74)。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73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定向减资及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石信安”)部分股东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海淀创服”)拟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退出基石信安全部投资。根据北京中海汇银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拟减资退出所涉及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海评字[2025]0142号),并扣减其应承担的评估费用,中小企业拟减资退出金额为2,770.85万元,海淀创服拟减资退出金额为1,377.60万元。本次基石信安定向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从13,871.00万元减至9,918.51万元,公司出资额余额不变,持股比例由19.35%变更为27.07%。同时,基石信安拟将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27日(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
● 本次基石信安定向减资及延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关联关系:基石信安的投资人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基石信安管理中心”)为公司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及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15,0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619,0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收回基石信安减资款141.29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方式参与投资基石信安,基石信安总认缴出资额为16,840万元,公司出资总额为3,600万元,持股比例为21.38%。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6-068)。
经基石信安各投资人一致同意,引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认缴出资额为1,760万元,基石信安注册资本由16,840万元变更为18,600万元,同时,部分投资人及认缴出资额发生了变更。基石信安各投资人已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全部履行完毕18,600万元出资义务,公司累计缴付出资额3,600万元,持股比例变为19.35%。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续进展的公告》(临2019-024)。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石信安将采用减资模式逐步实现股东出资额的退出(以下简称“减资式退出”)。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石信安共进行三次减资式退出,均为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少出资额,注册资本从18,600.00万元减少至13,87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出资余额为2,684.71万元,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9.35%。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石信安存续期延长1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61)。
本次基石信安的部分股东中小企业、海淀创服拟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退出基石信安全部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19.03%、9.46%,退出价格参考北京中海汇银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出具的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拟减资退出所涉及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海评字[2025]0142号),并扣减其应承担的评估费用。中小企业拟减资退出金额为2,770.85万元(对应注册资本2,639.96万元),海淀创服拟减资退出金额为1,377.60万元(对应注册资本1,312.52万元)。本次基石信安定向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从13,871.00万元减少至9,918.51万元,公司出资余额不变,仍为2,684.71万元,持有基石信安的股权比例由19.35%变更为27.07%。
基石信安存续期于2024年12月27日到期,由于基石信安有多个所投资项目未退出,且有所投资的项目拟在科创板上市,为满足相关要求,基石信安拟将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27日(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
根据《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基石信安减资及存续期延长事项涉及修改章程,需经基石信安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同意通过且中小企业、海淀创服不持否决意见时,方得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石信安的投资人基金管理公司、基石信安管理中心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东会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的基石信安定向减资及延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及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及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70%的股权,同时京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宇航兼任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外环西路26号院58号楼一层103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任宇航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08日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9,379.60万元、净资产 8,829.2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566.39万元。(数据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9,187.09万元、净资产8,913.05万元;2025年1月-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83.7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2、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70%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缴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创投”)出资总额的35%,基石创投以普通合伙人身份认缴基石信安管理中心出资总额的58%。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1号楼13层1304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力波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30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信息安全领域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P106425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石信安管理中心总资产247.74万元、净资产243.88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81.98万元。(数据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基石信安管理中心总资产209.15万元、净资产205.29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8.5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1号楼13层1301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力波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ATUR2W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信息安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SX2313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石信安总资产16,480.37万元、净资产15,847.0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164.00万元。(数据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基石信安总资产16,480.45万元、净资产15,846.61万元;2025 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4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三)基石信安运营情况
基石信安成立于2016年12月28日,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石信安核心投资领域主要侧重于信息安全领域的投资。
基石信安成立后,累计投资22个项目,合计投资金额17,114.38万元,基石信安已处于退出期不再投资新的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基石信安已投项目中有4个项目完成了全部退出、3个项目完成了部分退出,尚未退出的项目有15个,其中1个项目拟在科创板上市。
(四)本次定向减资事项前后基石信安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注:股权比例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本次定向减资的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北京中海汇银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拟减资退出所涉及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海评字[2025]0142号)。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4、评估范围: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5、评估结论: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6,480.37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633.34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5,847.03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4,570.04万元,评估减值1,276.99万元,减值率8.06%。
(二)本次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基石信安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定价参考依据,扣除评估费用后,中小企业拟减资退出金额为2,770.85万元(对应注册资本2,639.96万元),海淀创服拟减资退出金额为1,377.60万元(对应注册资本1,312.52万元)。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石信安定向减资及延长存续期,符合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同时公司不再投入新的资金,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及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参与投资的基石信安进行定向减资并将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27日(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基金实际需要全权处理后续相关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及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参与投资的基石信安拟进行定向减资并将存续期延长是根据基金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本次基金减资及延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及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15,0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619,0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收回基石信安减资款141.29万元。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7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包括全文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内容、单设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增加内部审计章节相关条款、调整党建入章内容等,并规范了部分条款表述。主要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内容为准。修订后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及《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全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附件: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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