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122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控股股东夏厚君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注: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股本总数持续变化,本公告中的持股比例根据公司2025年9月7日总股本280,209,356股计算得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 权益变动触及5%整倍数的基本情况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进取管理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进取管理公司于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8日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2,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进取管理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50.35%下降至50.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是进取管理公司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进取管理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2025年9月8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先生及公司董高直接或间接持有进取管理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收益分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莱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莱新材
股票代码:60548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夏厚君
住所:上海市***
通讯地址:上海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振兴路380-10号2单元2307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振兴路380-10号2单元2307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9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福莱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姓名:夏厚君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4、身份证号:422124***
5、住所:上海市***
6、通讯地址:上海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公司名称: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夏厚君
4、注册资本: 1480.3795万元
5、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30421MA28B2XK7U
6、主要经营场所:嘉善县姚庄镇振兴路380-10号2单元2307室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6年12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9、股东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夏厚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126,046,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4.98%。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夏厚君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并担任进取管理公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综上,夏厚君先生与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权益变动事项一系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及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被动增加。
2、权益变动事项二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进取管理公司因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992,2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35%,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持股数量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2025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福莱新材股东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9),进取管理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050,000股,计划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62,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减持股数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820,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42,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未完成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00,783,5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2.9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40,104,7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股份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注:
1、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该方案已于2025年5月30日实施完毕。夏厚君在此期间持股数量由90,033,500股增至126,046,900股,进取管理公司在此期间持股数量由10,750,000股增至15,05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期间合计持股数量由100,783,500股增至141,096,900股。
2、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为2024年10月10日披露的《福莱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内容,占总股本比例以2024年10月8日公司总股本190,181,313股计算得出。
3、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股本总数持续变化,本次变动后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2025年9月7日总股本280,209,356股计算得出。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累计相加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已披露的前次权益变动至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情况
注:
1、2024年10月15日,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4,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期间持股数量不变。
2、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5月29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1,847,87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期间持股数量不变。
3、2025年5月30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期间持股数量由100,783,500股增至141,096,900股。因公司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4、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7月20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682,14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期间持股数量不变。
5、2025年7月21日,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8,50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期间持股数量不变。
6、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9月7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3,23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期间持股数量不变。
7、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8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进取管理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8、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夏厚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夏厚君先生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除担任公司董事长以及进取管理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外,夏厚君先生其他任职情况详见如下表格: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于2024年10月10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说明公司因股份协议转让、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前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783,500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73-891009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所代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夏厚君
2025年9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所代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2025年9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夏厚君
2025年9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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