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5-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5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易德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价格上限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是基于市场动态和公司经营情况,维护公司市场价值,传递公司发展信心的合理举措,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5-069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8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5年9月9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4日,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7月10日起,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25.00元/股(含)调整为24.80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实施回购。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合理维护公司市场价值,保障本次回购顺利实施,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资本市场和股价动态变化情况,经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4.80元/股调整为35.0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价格上限的议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根据《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第二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68,309,120股为基础,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下限约为428,571股,回购数量上限约为857,142股。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为保障公司本次回购顺利实施进行的适时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价格上限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5-070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纪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价格上限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是基于市场动态和公司经营情况,维护公司市场价值,传递公司发展信心的合理举措,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