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7日;
(3)公示方式:公司公示栏;
(4)反馈方式:以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进行核查。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5-061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 号)同意注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24.97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875.0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3年8月17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201176024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饶宇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入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账户中的结余资金分别划入自有资金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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