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9月10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20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7.19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34人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内部OA系统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2025年7月12日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 授予日:2025年8月22日
(二) 授予数量:120万股
(三) 授予人数:34人
(四)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7.19元/股
(五)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 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八)解除限售的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并剔除有效期内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及其他内部相关制度组织实施,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根据个人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的月平均分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B及以上等级可申请解禁。考核结果等级对应如下: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到解锁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N)。激励对象经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后,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四舍五入取整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相对应的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未发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情形。本次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公示情况一致。
五、 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8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59号),审验公司截至2025年8月25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认为:截至2025年8月25日止,公司实际收到童建恩等3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0,628,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1,2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9,428,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5,866,80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65,866,800.00元。
六、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8月22日,上市日为2025年9月10日。
七、 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以及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666,800股增加至65,866,800股,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和泰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XU QING(徐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英女士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1.86%被动稀释为60.7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九、 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公司最新总股本65,866,800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87元/股。
十、 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
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22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公司对授予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成本以2025年8月22日收盘价39.89元/股进行测算,2025-2028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核心骨干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二、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5-040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系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上述股东的持股数量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期实施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666,800股增加至65,866,800股,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和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控股”)、实际控制人XU QING(徐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英女士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61.86%被动稀释为60.73%,本次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以64,666,800股为计算依据,本次变动后总股本以65,866,800股为计算依据;
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