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陇科学”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025年度,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7.5亿元。具体如下:
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85亿元,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35亿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子(孙)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55亿元,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孙)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25亿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孙)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子(孙)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1亿元。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西陇科学: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本议案已经由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担保进展情况
1、 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在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办理的《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
2、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所产生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整。
本次担保系母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经履行审议程序,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 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名称: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债务人名称: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以及其他应由乙方或主合同债务人承担的费用。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年8月8日至2028年8月7日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以及担保范围内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展期(延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延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债权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名称: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8月29日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整及担保范围内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88,510.94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6,351.91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49%、33.20%、0.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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