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董事强威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陆健、伍兴龙、王卫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选举董事强威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公司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选举董事张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见附件二。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补选董事强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补选董事张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补选董事强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附件一
公司董事长简历
强威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1年3月,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省港澳货运信托公司容奇办事处职员;惠博轮船有限公司蛇口办事处职员;花都市花都港货运联营公司会计主管;泰国威泰贸易公司财务经理;珠江船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惠博轮船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珠江船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兼珠江船务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兼广东广航海运有限公司董事)、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强威先生现不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强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强威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二
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
张前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7年12月,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恒兴麦芽有限公司生技部部长,宁波麦芽有限公司厂长,宁波麦芽有限公司助理副总经理,宁波麦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皇岛麦芽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董事(期间,任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董事长),永顺泰麦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董事(期间,任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董事长),永顺泰麦芽(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任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秦麦12万吨/年扩建项目工程指挥部总指挥),广东粤海永顺泰麦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前先生通过广州粤顺壹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粤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股数为170,368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03%。张前先生与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前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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