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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8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截至2025年9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4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468,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88%,最高成交价为27.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762,586.6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2日和2025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和2025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4、 截至2025年9月8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358,82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868%,最高成交价为44.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9,998,288.9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7,358,82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8868%,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中关于回购股份用途的规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假设公司将其中的5,158,824股(超过本次回购股份的70%)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剩余的2,200,000股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和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4,910,121股变更为249,751,297股,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28.00元/股调整为27.8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从27.84元/股调整为45.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七、已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的股份除注销部分外,剩余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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