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合生物”)系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丛麟科技”“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融合生物34%的股权。融合生物为满足建设资金的需要,拟向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的贷款,公司拟为融合生物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以所持有的融合生物3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800万元)为最高不超过2,380万元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
其他股东提供担保和反担保情况:融合生物拟以名下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融合生物股东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拟以其所持融合生物3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000万元)为最高不超过2,100万元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自然人股东匡志伟(持有融合生物18%的股权)拟为最高不超过3,500万元的债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自然人股东张家铭(通过股东厦门诺鸿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融合生物9%的股权)拟为最高不超过1,260万元的债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爽女士担任融合生物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5.1的相关规定,融合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融合生物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事宜,担保的金额、期限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文件为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并予以实施。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融合生物提供质押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目前生产经营稳定,资产信用良好,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质押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相关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按持有参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前述银行授信提供最高不超过2,380万元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融合生物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本次担保符合融合生物建设的资金需求,能够支持融合生物业务发展,有利于拓展与其他公司合作,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融合生物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丛麟科技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丛麟科技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5日
至2025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ir@cn-conglin.com)、信函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来信请寄: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室,丛麟科技董秘办公室收,电话:021-60713846,邮编:201100(信函上请注明“丛麟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璐
联系电话:021-60713846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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