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荣海二路3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朱希龙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8人,代表股份180,517,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0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79,993,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35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3人,代表股份5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4人(含网络投票),代表股份1,682,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99%;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99%;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99%;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99%;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7%。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99%;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7%。
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22,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5%;反对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弃权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87,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720%;反对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22%;弃权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9%。
表决结果: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0,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15,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44%;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2%。
表决结果:通过。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0,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15,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44%;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2%。
表决结果:通过。
2.0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152,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8%;反对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06%;反对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24%;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7,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5%;反对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2,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104%;反对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5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闪闪、柴佳宁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5-045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辞职情况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颜世平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颜世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职期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颜世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颜世平先生辞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颜世平先生通过宁波和创财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坤道赤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99.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颜世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颜世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郑增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郑增建先生,198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山东祥通橡塑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助理,济宁中天塑胶有限公司副经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研发工程师。
郑增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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