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1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本表中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矿国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海矿国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本次担保合同项下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笔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在授权期限内计划为海矿国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海矿国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3、债务人名称:海南海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1,000万元

  5、被担保合同:海矿国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的合同编号为【BC2025080500000004】号的授信额度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除本合同前述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债权人垫付的税或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9、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海矿国贸提供担保,目的系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海矿国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海矿国贸生产经营稳定,未发生担保逾期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580,000万元(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和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3.45%;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9,4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38%。以上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