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能源”)告知函,贵州能源吸收合并贵州乌江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江能源”)事项已取得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州省国资委”)批复,吸收合并双方已于2025年9月8日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现将吸收合并事项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的主要内容
1.吸收合并主体:吸收方为贵州能源,被吸收方为乌江能源。
2.吸收合并方式:乌江能源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证照资质、业务、对外投资等均纳入本次吸收合并范围。吸收合并后,乌江能源债权债务、乌江能源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均由贵州能源承继。合并后贵州能源继续存续,乌江能源解散并注销。
3.吸收合并后贵州能源股权结构
贵州能源吸收合并乌江能源完成后,贵州能源股权结构如下表:
二、吸收合并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已取得贵州省国资委批复,吸收合并双方已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后续尚需办理债权债务处理、资产交接、工商注销变更登记等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1.贵州能源吸收合并乌江能源完成后,贵州能源继续存续,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贵州省国资委,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贵州能源吸收合并乌江能源完成后,部分业务可能与公司构成新的同业竞争。贵州能源将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同业竞争,待相关资产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产注入条件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资产转让、剥离等方式整合其控制的与公司所经营相同及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避免同业竞争,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述吸收合并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请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