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工投”)持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股份225,162,0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8%;本次股份续质押后,贵阳工投累计质押股份94,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41.97%,占公司总股本的8.22%。
●贵阳工投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贵州燃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贵阳工投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025年9月9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工投《关于部分股份续质押告知书》,获悉贵阳工投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续质押,本次续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续质押情况
本次续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一)截至公告披露日,贵阳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数据是指公司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1,150,008,428股。上表中“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94,500,000股”非司法冻结,系按照中登公司标记属性的质押冻结。
(二)贵阳工投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风险应对措施
贵阳工投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贵州燃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贵阳工投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告知公司。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由0.01423元(含税)调整为0.01423元(含税,与调整前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相同系因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五位所致)。
● 本次调整的原因:“贵燃转债”转股,导致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对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359,818.92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25%,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以2025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0,008,568股为基数测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423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2025-044、2025-064、2025-065)。
二、本次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情况
“贵燃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2025年9月9日),公司总股本已由2025年7月31日的1,150,008,568股增加至1,150,009,128股。根据规定,自2025年9月10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贵燃转债”将停止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时“贵燃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基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1423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每股现金股利=原定现金分红总额÷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16,359,818.92÷1,150,009,128≈0.01423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股利×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0.01423×1,150,009,128=16,364,629.89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50,009,12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142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364,629.89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股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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