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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确保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5年9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预案)》《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原相应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制度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二)至(四)、(六)至(七)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6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确保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25年9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全文刊载于2025年9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6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号)核准,公司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6,569,7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8,796,898.7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以及其它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964,054.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14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4S店升级改造项目”“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已结项,前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478.3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6.79万元)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33,958.7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予以披露。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目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计算,预计最高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9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5年9月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控制财务风险。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6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9月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9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九次、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分别于2025年8月23日、2025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3、4、5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5年9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

  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天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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