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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洋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交北斗”)持有公司股份22,4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3221%。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7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盛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国交北斗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11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49,82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5年9月9日,公司收到国交北斗出具的《股份减持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国交北斗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7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3222%。本次权益变动后,国交北斗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2,422,400股减少至20,749,100股,持股比例由5.403221%减少至4.999999%,国交北斗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二)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国交北斗出具的《股份减持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国交北斗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7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322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交北斗持有公司股份数从22,422,400股减少至20,749,100股,持股比例从5.403221%减少至4.999999%,国交北斗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三、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四、 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为国交北斗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国交北斗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交北斗)》。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盛洋科技

  股票代码:6037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金贸东路4号海口华润中心三期3#楼33层3309号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金贸东路4号海口华润中心三期3#楼33层330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证券市场相关的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交北斗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4个股东发起成立的投资集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交北斗的控股股东为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交信国交卫通二期(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交卫通二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交信(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国交北斗54.29%的表决权,实际控制国交北斗,现投资主要方向在中国境内的科技通信及低空经济行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49,821股,占公司总股本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1,67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322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明细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0,749,100股股份,其中质押股份数量20,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7.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9%。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入盛洋科技股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卖出盛洋科技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盛洋科技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  桐

  签署日期:2025年9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  桐

  签署日期:2025年9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  桐

  签署日期: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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