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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的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5-0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5年9月9日,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核销巴基斯坦KE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KES POWER LTD.(以下简称“KES能源公司”)持有的K-ELECTRIC LIMITED(以下简称“KE公司”)18,335,542,678股,占KE公司总发行股本的66.40%,可支付对价为17.70亿美元,并视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给予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奖励金合计不超过0.27亿美元(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重组上市,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提示,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1、2016年8月2日,国家发改委出具本次交易项目信息报告确认函。

  2、2016年8月9日,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约束性报价相关议案。

  3、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38)。

  4、2016年9月5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同意公司收购KE公司股权方案。

  5、2016年10月16日,国家电投对本次交易涉及的估值报告予以备案。

  6、2016年10月28日,KES能源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7、201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带交割先决条件的《股份买卖协议》。

  8、2016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

  9、2016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6]2276号)。公司收到《审核意见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回复工作,并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2016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49)。2016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上海电力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50)。同日,公司披露《上海电力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10、2016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获得巴基斯坦竞争委员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55)。

  11、2016年12月1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12、2017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获得商务部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本次交易获商务部批准。

  13、2017年2月16日,公司披露《上海电力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本次交易获国家发改委批准。

  14、2017-2018年,公司与KES能源公司成立过渡期管理协调委员会,持续推动落实巴基斯坦国家安全审查等卖方负责的交割先决条件。在此期间,公司亦组建KE项目专班,同步对KE公司改善经营和技术管理提出建议,做好交割前准备。

  15、2018年7月,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公布了“重新考虑”后的新多年电价机制,很大程度上降低了KE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股权价值,经友好协商,买卖双方同意重新估值并调整交易价格。

  16、2019年,完成各专业补充尽调和财务模型调整后,经上海电力专题会审议,上海电力向卖方KES能源公司提交了更新版的非约束性报价,卖方反馈报价未被接受。

  17、2020年至今,公司根据项目需要陆续开展技术、财税补充尽调,并持续跟踪项目情况。

  18、自2017年3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30日披露一次《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割进展的公告》,对实施进展及尚需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说明,并对本次交易因电价发生变化而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交易条件一直未能落实从而存在终止风险、正在组织相关方研究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等事项进行提示。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所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交易对方始终未能达成交割先决条件及巴基斯坦营商环境变化导致本次交易不再符合公司国际化发展方向,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因KES能源公司未能满足《股份买卖协议》第4.1条规定的先决条件,上海电力有权依据《股份买卖协议》第4.8条终止该协议。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决策程序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并核销巴基斯坦KE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

  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相关规定,正在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

  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从启动到终止,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导致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尚未达成交割先决条件,本次交易终止对上市公司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公告披露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5-08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6日   14点

  召开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6日

  至2025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项《关于终止并核销巴基斯坦KE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的议案》、第2项《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9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5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关于终止并核销巴基斯坦KE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的议案》、第2项《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关于终止并核销巴基斯坦KE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25年9月22日(周一)

  上午9时—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6.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静、范晶云

  联系电话:021-23108718  传真:021-23108711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1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126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出席登记表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会出席登记表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股东会出席登记表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5-08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6:00-17:00

  网络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至9 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hanghaipower@spi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说明会的主要情况与类型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核销巴基斯坦KE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的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6:00-17:00召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6:00-17:00

  (二)网络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总经理黄晨先生、公司独立董事郭永清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谢晶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邹忆女士、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等有关人员将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至9 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hanghaipower@spi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廖文静、岑  垚

  电话:021-23108718或021-23108800转

  邮箱:shanghaipower@spi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5-088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5日、9月8日和9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

  ◆公司关于购买KES POWER LTD.持有的K-ELECTRIC LIMITED股份的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已经2025年9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公告披露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5日、9月8日和9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关于购买KES POWER LTD.持有的K-ELECTRIC LIMITED股份的重大资产购买尚未完成交割。鉴于交易条件一直未能落实且不再具备实施条件,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并核销巴基斯坦KE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前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公告披露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5-08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对上海电力《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相关议案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修订第八条。将“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调整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修订第一百二十一条。将“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调整为“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1人,董事长可以兼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过半数选举产生”。

  附件:修订对比表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附件:修订对比表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5-08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9月2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胡祥董事委托黄晨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总经理黄晨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上电绿能奉贤1号海上光伏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奉贤1号海上光伏项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海域,装机规模为50万千瓦,是上海市第一批海上光伏试点项目。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动态含税总投资不高于37.80亿元实施建设,资本金为计划总投资的20%,剩余部分以贷款形式解决。

  (二)同意关于新疆臻元黑龙江牡丹江4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黑龙江牡丹江40万千瓦风电项目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新疆臻元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动态含税总投资不高于22.61亿元实施建设,资本金为计划总投资的20%,剩余部分以贷款形式解决。

  (三)同意关于终止并核销巴基斯坦KE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同意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等5项董事会专委会相关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同意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下设部分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具体名单为:黄晨、田钧、余国君、唐俊、张启平、敬登伟。

  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具体名单为:郭永清、于海涛、余国君、周志炎、王卫东。

  (七)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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