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7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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