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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下转D61版)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2025年9月8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300元已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其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3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濮世杰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事项系公司为贯彻落实最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规划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稽核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对《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由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修改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 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将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上述拟修订和新增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和制定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6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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