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6日
至2025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9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9月24日、9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会议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25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1层飞燕厅。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06086
传 真:010-83606009
联 系 人:黄勍、张瑾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表决”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公司”)拟与第一大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硅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交控硅谷产权房产一处,租期五年。承租价格参照具有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价格协商确定,承租期间租金、物业费总额不超过23,736.88万元(不含保证金:1,169.15万元)。本次交易为公司续租日常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显示,公司承租该房产5年期间租金总额不超过21,831.41万元(含物业费),其中含免租期7个月。剔除免租期的影响,本次续租与上次承租租金无重大差异。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履行北京产权交易所摘牌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控硅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交控硅谷产权房产一处,租期五年。承租价格参照具有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协商后确定。承租期间租金、物业费总额不超过23,736.88万元(不含保证金:1,169.15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京投公司将回避表决。
交控硅谷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交控硅谷发生采购类的关联交易总计5,776.08万元,且占上市公司市值1%以上。其中5,730.62万元为公司履行前次与交控硅谷签订的租赁合同支付的2024年9月至2025年10月的租金,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45.46万元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0月交控大厦车位租赁费,该事项已分别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年度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和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交控硅谷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1TX79Q
法定代表人:沈曙辉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301室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
主要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位置: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三号院。
产权人: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区域建筑面积:28,241.77㎡,其中地上部分22,135.96㎡,地下部分:6105.81㎡。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承租房产的承租价格参照具有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评估情况如下:
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由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三号院28,241.77㎡写字楼租金市场价值采用市场法进行了评估。根据其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1282号”评估报告,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三号院28,241.77㎡写字楼租金市场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出租人(甲方):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交控科技拟与交控硅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交控硅谷产权房产一处,租期五年。承租价格参照具有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1.承租房产基本情况
房租明细:
2.承租价格基本情况
公司在充分调研了解同区域房屋租赁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基于具有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与交控硅谷协商谈判确定租赁价格。经谈判,承租起始价格为:3.85元/㎡/日。自承租第二年起,地上部分的租金每年有约3.5%的涨幅;第二年3.98元/㎡/日;第三年4.12元/㎡/日;第四年4.26元/㎡/日;第五年4.41元/㎡/日。地下部分的租金不变,费用标准为2.5元/㎡/日。租金的支付方式为季付(实际起始日期以租赁合同生效之日为准)。最终租金总额将根据挂牌结果予以确定。
公司租赁办公楼所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费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租赁期第1年至第5年物业费为0.83元/㎡/天。
物业费明细:
注:本公告内所涉及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3.承租保证金情况
乙方向甲方支付承租保证金人民币1,169.15万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承租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续租交控硅谷的房产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办公场所,旨在保障公司办公场所的稳定性与连续性,避免搬迁带来的运营中断及额外成本,有效保障业务连贯性。该物业地理位置优越,上下游合作伙伴对本位置熟悉,配套设施成熟,有利于提升办公效率与企业形象。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飞先生、邓爱群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与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京投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承租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承租价格参照具有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1282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丹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承租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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