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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82名,代表公司567,233,363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978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6,558,670股,占公司权股份总数的45.11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674,6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65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66,701,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2%;反对3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弃权1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142,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144%;反对3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42%;弃权1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4%。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6,701,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2%;反对3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弃权2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142,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181%;反对3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25%;弃权2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4%。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224,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07%;反对5,72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4%;弃权2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65,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085%;反对5,72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385%;弃权2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3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夏亭亭、陈玮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九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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