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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雪、罗晋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调整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杨学锋先生于2025年9月10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学锋先生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杨学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公司正常运作。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杨学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学锋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学锋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08年6月,历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2008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副总监、供应链总监、深圳研发中心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技术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学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837,271股,通过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杨学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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