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2起案件一审判决已生效,执行程序终结;1起案件在重整计划执行中,已收到债权分配款2,120.68万元。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3起案件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均为原告。
● 涉案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8,755,154.93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对上述涉诉金额累计全额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832.87万元。预计本次清偿金额执行后,将冲回上述部分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相应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2,120.68万元,预计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分别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交对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研究院(上海)有限公司的诉讼材料,涉诉金额合计人民币68,755,154.9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2023-011、2023-021、2023-022、2032-051、2023-075、2024-051)。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收到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管理人向公司转账建设工程价款债权分配款和普通债权分配款,合计人民币21,206,794.58元。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的重整执行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对上述涉诉金额累计全额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832.87万元。预计本次清偿金额全部执行后,将冲回上述部分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相应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2,120.68万元,预计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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