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0版)
注: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除修订以上条款外,其余条款不变。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合规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情况如下所示:
1.下列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制度相应废止:
2、 下列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制度相应废止:
上述修订、制定的相关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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