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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上接D10版)

  (上接D10版)

  

  注: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除修订以上条款外,其余条款不变。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合规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情况如下所示:

  1.下列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制度相应废止:

  

  2、 下列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制度相应废止:

  

  上述修订、制定的相关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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