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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星期四)。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有财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70人,代表股份58,267,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3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55,459,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21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6人,代表股份2,808,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3%。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7人,代表股份2,808,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4%。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的下列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蔡庆虹律师、徐新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同意选举郭金鸿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与公司现任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郭金鸿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郭金鸿先生简历

  郭金鸿,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6年1月历任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电气研发经理、副总监,2016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电气研发部副总监、智控系统研发部总监。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7年7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金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金鸿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郭金鸿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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