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华通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9月14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于2022年9月14日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97,434,120股已于2022年9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1%。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24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2025年9月1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届满。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注:1、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持股计划及未来年度可能实施的激励计划(若有)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4-00525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22,619,694,342.95元,较2021年度增长50.01%;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为1,677,213,859.57元,较2021年度增长率为303.48%。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二)组织/部门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需与其所属组织/部门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组织/部门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组织/部门层面解锁比例。
(三)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将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进行考核。持有人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每个考核年度对参与对象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由管理委员会依据个人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锁比例。
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份额持有人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当年可解锁比例×组织/部门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综合公司、组织/部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后,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共有27人,对应解锁权益份额为3,220.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
(四)后续安排
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三、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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