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1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股东签字的《关于提请增加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1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通知时限。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群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使用,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为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合规金融机构发布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的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四)决策程序及实施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业务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合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

  2、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的产品。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规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是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对未来闲置资金的合理预计。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的产品,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使用,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2、股权登记日(不变):2025年9月11日;

  3、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

  一、关于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其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统筹会议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原定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5年9月22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5年9月11日。

  同日(2025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罗耀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提议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查,截至2025年9月11日(即上述临时提案函提交日),罗耀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79,110股(其中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18,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17%),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延期后的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出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且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议案2及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1至议案5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6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9月16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gdteng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联系人:刘江来

  电话:0769-89152877

  传真:0769-89151002

  电子邮箱: HYPERLINK “mailto:zqb@gdtengen.com“ zqb@gdtengen.com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3

  2、投票简称:天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2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003;股票简称:天元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类别: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