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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3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上接B3版)

  

  注:基于行文简洁考虑,上述修订中涉及删除监事、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的调整,除首次出现外,未予在修订对比表中逐项列示。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4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668号T2栋一楼102会议室召开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

  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H股股东参会事宜

  H股股东参会事宜请参见公司2025年9月12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本公司网站(www.gac.com.cn)刊发及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通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9月12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gac.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请于2025年9月28日(星期日)17:00 前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登记。

  (二)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委任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附件:授权委托书)。

  为便于股东参会,股东也可通过信函、电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并提交与现场会议登记要求一致的文件及资料。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668号T2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20-83151139 转 8104、8107

  联系人:刘先生、宗先生

  电子信箱:DB-GAC@gac.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1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对照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申请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为充分利用各类不同债权融资产品的优势,避免过度依赖单一融资渠道,更好的依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灵活选择最优融资工具。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批次结构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智诚实业服务采购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汽埃安”)采购广州智诚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智诚实业”) 的广告发布服务,利用智诚实业华南大厦户外广告屏进行广告宣传,期限至本年度结束,费用约为530万元。

  因智诚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本交易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冯兴亚董事、陈小沐董事、邓蕾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广汽埃安品牌宣传和品牌价值的提升,促进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且交易价格已多维度参考市场价格,交易定价机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经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企业物业租赁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29日下午14点在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668号T2栋一楼102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2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为充分利用各类不同债权融资产品的优势,避免过度依赖单一融资渠道,更好的依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灵活选择最优融资工具。公司拟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及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自查,本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包括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分期发行。具体债券发行方式及发行规模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利率

  固定利率债券,具体利率视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确定。

  4、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

  5、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6、发行对象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非公开发行。

  7、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8、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股权投资、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最终用途以监管机构批复的注册文件为准。

  9、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10、公司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若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其他必要措施。

  11、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注册批文到期日止。

  二、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相关情况

  1、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分期发行。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中期票据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利率

  固定利率债券,具体利率视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确定。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

  5、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6、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8、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科创领域股权投资、补充流动资金等,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最终用途以监管机构批复的注册文件为准。

  9、担保情况

  本次中期票据无担保。

  10、公司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承诺在本次中期票据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注册批文到期日止。

  三、授权相关情况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批次结构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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