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8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9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截至2025年9月12日,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869,3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2%,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2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82元/股,回购平均价格为12.7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54,4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4)。截止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截至2025年7月7日,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千帆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8,6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36%。张千帆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2025年7月9日,公司副总经理余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10%,余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副总经理罗战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46%,罗战彪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毅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814%,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余董监高、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7,869,30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