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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9月12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1、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2024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883,92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11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718870),过户价格为 8.62 元/股。

  3、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由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截至2025年9月11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满。

  (二)本次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518Z1098号《审计报告》,以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1,579,249,838.21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563,432,175.17元,增长率为 62.3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达到解锁条件。

  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公司对持有人个人进行考核。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解锁比例确定各持有人最终所归属的本计划份额及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存续期内持有人的任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持有人丧失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管理委员会收回持有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份额,并可将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依法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2024年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均为“合格”,符合全额解锁条件。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对应解锁的股票数量为1,883,92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9%。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锁定期满后,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已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达到解锁条件,各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合格,持有人可解锁比例为100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对应解锁的股票数量为1,883,92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9%。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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