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中平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110人,代表股份82,622,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1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2,404,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3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217,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07人,代表股份3,102,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884,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5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217,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550,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8%;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0,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47%;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1%;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2,51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87%;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1%;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3%。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2,516,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1%;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6,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26%;反对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2%;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3%。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2,51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22%;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1%;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7%。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2,51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87%;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1%;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3%。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2,51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22%;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1%;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7%。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2,51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87%;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1%;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3%。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2,51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8%;反对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4%;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19%;反对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8%;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3%。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2,51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22%;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1%;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2,51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87%;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1%;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2,516,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9%;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6,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93%;反对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1%;弃权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46%。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529,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4%;反对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9,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20%;反对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8%;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3%。
2.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51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反对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8%;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22%;反对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92%;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杨律师、韩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整合内部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原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附件: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
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黄益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调整,黄益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黄益红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7年10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益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黄益红先生通过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23万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黄益红先生离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黄益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向黄益红先生在任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肖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肖娟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
2、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附件:
肖娟女士,1983年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会计、包装结构工程师;2017年2月起加入公司,曾担任销售经理,现任营销中心市场一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娟女士通过东阳市盛亿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3%,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楼建伟先生、韩春燕女士、金佳莹女士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中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吴中平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楼建伟先生、韩春燕女士、金佳莹女士组成,其中楼建伟先生为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整合内部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原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本次组织架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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