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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湖南辖区2025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南证监局、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资本聚三湘 楚光耀新程——2025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14:00-17:00。

  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股东大会”)。现将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9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中议案1.00、2.00、3.00、4.00、5.01、5.02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其中议案5.00包含3项子议案,需要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5年9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9月28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410205。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联系人:侯亮、廖芸

  电话:0731-89910909

  传真:0731-88801768

  邮箱:hl@lihero.com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

  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2: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00”

  2、投票简称:“力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上官胜,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晗,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3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权,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及律师职业资格。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审查,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综上,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方凯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定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但实际授予价格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贺勇、陈志平、蒋星睿)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审查,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经验丰富、职业素养良好的审计团队,且已经连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多年,合作关系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9月29日下午14:00在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力合科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产品官的议案》

  张广胜先生是公司的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始终秉持艰苦奋斗的精神,勇于创新,领导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做出了不可替代、决定性的卓越贡献。张广胜先生目前担任由公司牵头建设的水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和公司名誉董事长。为充分发挥张广胜先生的战略决策力、对行业深刻的理解能力和前瞻思维,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拟聘任张广胜先生为公司首席产品官,首席产品官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范畴。

  张广胜先生将继续为公司加强战略发展规划和资源统筹,在产业趋势研判、管理变革、文化传承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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