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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的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为1,631,343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毕晨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诗梦、何小凤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 报备文件

  (一)《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发出通知,于2025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高裕弟先生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期限,并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孙剑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高裕弟先生(主任委员)、梁子权先生、孙剑先生担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为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440.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万元。2022年12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此外,根据征收机关要求,公司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均从公司指定存款账户按月统一划扣,无法通过多个募集资金专户和一般存款账户分别扣缴。

  因此,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在定期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四、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保障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经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发起付款申请流程,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应当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汇总表,提交付款申请流程,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账户。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台账,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包括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日期、金额、账户等信息,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应募投项目,并定期将汇总情况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上述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六、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清越科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

  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9月25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本条前款所述对应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按照前述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268883

  传真:0512-57260000

  邮政编码:215300

  电子邮箱:IR@qingyue-tech.com

  联系人:毕晨亮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孙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孙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孙剑先生仍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

  孙剑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补选的新任董事就职前,其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孙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孙剑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孙剑先生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 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孙剑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高裕弟先生(主任委员)、梁子权先生、孙剑先生担任。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孙剑简历

  孙剑:男,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2年至2003年任利星行机械(昆山)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至2007年任昆山凌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年至2013年历任维信诺显示工程师、经理;2014年至2019年历任昆科技经理、副总经理;2016年至2019年任枣庄睿诺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九江清越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至今任梦显电子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梦显电子总经理,显示研究院董事兼总经理,合志启扬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440.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万元。2022年12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2)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以增资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3,495.4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已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2025年9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清越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文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清越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年上半年,广发证券对清越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公司2025年上半年业绩亏损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32,915.90万元,同比增加2,852.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6.49万元,同比减亏812.20万元。与2024年上半年相比,2025年上半年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营业务毛利无法覆盖期间费用支出,期间费用主要为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公司2025年上半年业绩相比2024年上半年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此导致的加总、比值、变动等数据出现误差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持续督导机构高度关注公司业绩亏损事项,提请公司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在PMOLED、电子纸模组、硅基OLED等业务板块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持续加强费用成本的管控和支出,提升毛利水平,尽快实现扭亏为盈。

  (二)义乌清越进项增值税转出事项

  公司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已披露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2024年12月,义乌清越经税务部门沟通指导后,将原2023年5月通过增值税留抵抵欠税款方式缴纳的税款调整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并恢复了对应的留抵进项税额,金额为4,441.99万元。

  公司已在《董事会关于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中说明了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上述税务事项已在2023年度解决,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影响较小,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并非至关重要,不再具有强调事项的性质,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中说明了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上述税务事项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影响较小,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并非至关重要,不再具有强调事项的性质,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

  持续督导机构高度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如公司后续涉及相关整改或信息披露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将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公告义务并及时报告。

  (三)清越科技参股企业枣庄睿诺涉及一起可能存在的合同诈骗事项

  持续督导机构已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披露清越科技参股企业枣庄睿诺涉及一起可能存在的合同诈骗事项。

  根据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98)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该案件已由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向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合同诈骗案件的立案侦查阶段已终结并已进入公诉阶段。截至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参股公司枣庄睿诺未收到与该公诉案件有关的材料或通知。

  持续督导机构高度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将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公告义务。

  (四)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和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的监管警示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8月1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裕弟、张小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24号)。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募集资金使用违规,二是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三是关联交易未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8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5〕0041号)。

  持续督导机构高度关注上述问题,督促公司及相应责任人员对上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并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管理及规范运作水平,特别是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具体业务财务核算及会计处理、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数据及相应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范意识和水平。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32,915.90万元,同比增加2,852.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6.49万元,同比减亏812.20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亏损收窄,但提升幅度有限。行业环境和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改善的压力较大,若公司后续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改善经营业绩,尤其是在PMOLED、电子纸模组、硅基OLED等板块提升盈利水平,则未来可能面临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公司PMOLED业务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及客户需求萎缩的风险

  当今的显示技术领域里,处于相互竞争地位的技术路线主要包括OLED、LCD、电子纸、LED等,不同技术路线的显示产品适用于不同的下游领域。PMOLED行业属于细分市场,主要应用于中小尺寸显示领域,侧重小批量、多样化、定制化,主要集中于工业控制设备、医疗仪器、家电显示、车载辅助屏及低端穿戴设备等需求固化且增长缓慢的领域,具有客户集中度高、价格敏感性强且技术迭代空间有限等特点,存量市场竞争形势严峻。与此同时,PMOLED面临AMOLED和TFT-LCD的双重替代威胁,低端AMOLED成本已逼近PMOLED,逐步蚕食智能穿戴市场,而5英寸以下TFT-LCD模组凭借高世代线产能过剩优势进一步压缩PMOLED利润空间。未来,若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创新跟不上市场对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无法跟进行业技术升级迭代的发展步伐,产品技术研发或成本管控不能同步提升进步,可能会受到其他显示技术的冲击,从而导致公司PMOLED业务份额可能存在被其他显示技术侵蚀的风险。

  2、公司电子纸模组存在重大客户及供应商依赖风险

  公司电子纸模组业务目前对大客户汉朔科技存在较大依赖,随着汉朔科技自建电子纸模组产线的投产,使得其对公司电子纸模组的采购需求减少。此外,公司还存在客户群体不够广泛、供应链整合力度不够等不利因素,导致毛利率不达预期。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拓展和丰富客户群体、加强供应链资源整合力度不够而导致成本不能有效降低、产能利用率不能有效提升等,公司电子纸模组业务毛利率可能面临不能有效提升甚至长期低水平的情形。

  同时,电子纸膜片为公司电子纸模组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元太科技是全球电子纸膜的主要供应商,鉴于电子纸行业目前的市场格局与发展态势,目前由元太科技供应的关键原材料电子纸膜在短期内尚缺少可靠的替代供应渠道。公司对于电子纸模组产品主要原材料之一电子纸膜片供应商元太科技存在较大依赖。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与元太科技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导致电子纸膜的供应得不到保障,则会对公司电子纸模组业务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3、公司硅基OLED业务发展不如预期的风险

  由于硅基OLED技术难度高、工艺复杂、实现高良率量产耗时较长,且面临着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市场竞争,需要在诸多方面进行长期持续投入。目前公司8英寸硅基OLED微显示器生产线的良率、产能尚处于量产初期,需要在不断的优化改进下实现逐步爬坡,完全达产尚需较长一段时间。市场竞争方面,该领域原有企业都在不断加大投入,且部分企业已实现一定规模的收入,与此同时,不断有新的企业加入竞争行列。面对其他同行业企业的竞争,公司需要持续进行市场开拓投入,尽快抢占市场份额。若经过长时间投入,公司仍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则可能面临无法有效满足市场需求或者市场开拓力度不足从而丧失发展机遇的风险,甚至存在利润空间无法覆盖折旧摊销从而导致持续亏损的可能。

  4、内部管理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地域主要分布在江苏省昆山市以及浙江省义乌市,随着义乌清越电子纸模组业务的发展,公司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度不断上升,在业务策略、资源整合、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拓、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内部组织模式、人事安排、采购、生产、销售及客户管理(尤其是经销商管理)、存货管理等流程管控未能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而及时提升完善,将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营管理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对应收账款一贯执行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为:逾期1至30天计提比例10%、逾期31至60天计提比例20%、逾期61至90天计提比例30%、逾期91至120天计提比例50%、逾期121至150天计提比例70%、逾期151至180天计提比例90%、逾期181天以上计提比例100%。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6,698.30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713.53万元。若未来市场经营环境或主要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出现重大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情况,则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将有所上升,从而将会对公司财务表现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6,387.7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56%。一方面,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者领域,受终端客户采购需求或消费习惯影响较大。考虑下游客户生产周期、提前备货等因素,公司下游客户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一般早于终端客户的消费旺季;若公司现有产品不能适应季节变化或者下游客户市场需求波动延缓提货,则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风险。另一方面,若未来公司PMOLED、电子纸模组、硅基OLED等业务拓展不利,价格持续走低,内部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存货消化缓慢甚至长期积压,则会面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或需要持续、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公司可能存在较大的存货跌价风险。

  3、政府补助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显示器件制造行业归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电子核心产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行业。公司及公司所从事的技术研发等工作一直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与鼓励,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者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显著降低,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新型平板显示行业属于国家大力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显示器件制造”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电子核心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支持新型平板显示行业发展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国家相关产业支持政策的出台,为显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包括各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产业培育资金支持、政府补贴或税收优惠等。但若未来国家对相关产业政策进行调整,或者相关产业政策的施行进度或力度不如预期,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在需求稳定前提下,由于显示行业的产能投资很大、建设周期长,一段时间内产能集中释放,导致周期性供大于求,产业周期性特性较强。公司PMOLED、电子纸模组等产品与行业景气度及宏观经济周期存在较强的关联性。在经济形势向好时,消费及投资活动上升,下游市场需求增加,带动上游显示模组产品的需求增加;在经济形势低迷时,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投资活动减少,市场需求减少,从而导致上游显示模组产品的需求相应减少。若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较多下游领域的市场需求下降,或者新型显示行业发生巨大波动或下行趋势,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境外采购与销售业务,通常以美元、日元等外币定价并结算,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会影响公司汇兑损益。如果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本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关税政策不确定的风险

  基于目前国际关税政策的变动调整,公司可能面临境外客户需求下滑的风险,相关订单可能存在受政策影响暂停或是取消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除在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三、重大风险事项”说明的相关事项外,未发现公司2025年上半年存在重大违规事项的情形。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5年1-6月,公司持续聚焦主业,进一步深化市场拓展,推动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一定的增长。此外,公司继续严格实施降本增效的管理方针,优化研发投入支出,明确研发投入目标,研发费用同比下降,同时继续加强相关费用的管控和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有所收窄。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5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公司有多个在研项目,包括高性能小尺寸OLED高价值专利培育、近零功耗彩色电子纸显示材料与柔性显示器件和低功耗硅基OLED显示器技术研发等,具体应用场景包括智能穿戴、智能家居、安全产品、消费电子、电子标签、电子书、单词卡、智能仓储、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等头戴近眼显示和数字夜视仪等应用领域。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PMOLED、电子纸模组、硅基OLED三大板块以及TFT、CTP、CTP+OLED、AMOLED等产品,2025年上半年不涉及其他重大新增业务。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5年1-6月,清越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清越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及质押、冻结的情况。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机构已关注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三、重大风险事项”中说明的相关事项。除前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未发现持续督导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后续若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将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报告。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       ________

  刘世杰                赵瑞梅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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