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未准确填报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核查及确认,并对相关数据予以更正,具体更正信息如下:
一、更正内容
1、“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之“(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更正前:
单位:万元
更正后:
单位:万元
2、“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之“(二)募投项目明细”之“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更正前:
单位:万元
更正后:
单位:万元
3、“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之“(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之“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更正前:
单位:万元
更正后:
单位:万元
4、“第八节财务报告”之“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之“1、重要承诺事项”
更正前:
2.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00元/股,截至2022年9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8,16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9,161,934.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更正后:
2.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00元/股,截至2022年9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8,16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9,161,934.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更正后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版)》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对于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9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事后核查,本报告有部分内容存在错误。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核查及确认,并对相关数据予以更正,具体更正信息如下:
一、更正内容
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更正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8,530.6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29.90万元;银行7天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余额7,600.72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更正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8,728.8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16.35万元;银行7天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余额7,812.53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之“(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更正前: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更正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更正前: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告编号:2024-041)。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更正后: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告编号:2024-041)。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4、《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更正前: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更正后: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更正后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订版)》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对于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5-080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修订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8.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28,160,8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92,830,452.00元(税款5,569,827.12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335,330,348.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8,728.8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16.35万元;银行7天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余额7,812.53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08.78万元。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7239号《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2-007)。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告编号:2024-041)。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25,464.27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截止2025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的超募资金为77,464.0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54,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1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99元/股,最低价为28.63元/股,回购均价为39.1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1,734.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为:(1)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拟将该项目中设备购买费、软件购置费用、推广费用三项支出科目进行变更,全部变更为药物分子砌块业务的原材料采购,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0月;(2)研发实验室项目:拟将该项目中设备购买费支出科目进行变更,变更为研发人员费用,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0月。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仅涉及募投项目部分支出科目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5-081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或“公司”)股东李怡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4,1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股东陈俊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4,5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股东李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4,5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股东杜鹃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4,5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股东李爱飞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7,0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股东耿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9,6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股东蒋亚妹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8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李怡静、陈俊、李黎、杜鹃、李爱飞、耿勇、蒋亚妹,合计持有毕得医药1.64%的股份。
李怡静、陈俊、李黎、杜鹃、李爱飞、耿勇、蒋亚妹本次拟减持的股份系公司原股东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华永创”)解散后,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流动性需求,股东李怡静、陈俊、李黎、杜鹃、李爱飞、耿勇、蒋亚妹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其中,李怡静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27,85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陈俊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6,39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李黎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6,39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杜鹃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6,39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李爱飞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1,8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耿勇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1,26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蒋亚妹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7,9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系股东自公司原股东鼎华永创解散后,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鼎华永创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权益分派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鼎华永创解散后,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全体合伙人承诺,将继续履行鼎华永创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解散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注2: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李怡静、陈俊、李黎、杜鹃、李爱飞、耿勇、蒋亚妹(原鼎华永创)承诺:
(1)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承诺人若拟减持毕得医药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3)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毕得医药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李怡静、陈俊、李黎、杜鹃、李爱飞、耿勇、蒋亚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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