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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予以修订、废止和新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系对公司整体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分类、分级,调整审议权限,本次修订后,部分制度并入现行制度中,部分不符合公司现行规范运作的制度相应进行废止,具体规章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治理制度中,《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公司审计、评估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权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按规定需单独披露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106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出具报告后支付相应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5年3月27日及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65.77亿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规划,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基建期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65.77亿元调增至94.27亿元,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贾智慧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贾智慧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聘任苏坤女士(简历后附)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苏坤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苏坤:女,汉族,198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企业高级合规师,上交所/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1年9月至2022年1月,历任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接待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专业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8月至2024年10月,历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10月至今,历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人、副主任。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61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

  2025年3月27日及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65.77亿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情况

  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规划,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基建期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65.77亿元调增至94.27亿元,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及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的洽商情况来确定,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授信银行的范围,调整各银行之间授信额度的分配,调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融资等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整体融资安排以及长远战略规划。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60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概况: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2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玲

  李春玲,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年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汇嘉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计峰

  计峰,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106万元(含税),财务审计费用为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没有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出具报告后支付相应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意见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62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

  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9月26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touzizhe@bdky.com.cn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住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991-4850667

  电子邮箱:touzizhe@bdky.com.cn

  联系人:王江朋、苏坤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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