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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闫晓林、闫小龙、李永生、刘艳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立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玉米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玉米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9)。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9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玉米期货套期保值交易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场所及品种:现为了增强套期保值交易的灵活性,以更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将交易场所及品种在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玉米期货标准合约的基础上,增加场内、场外玉米期权合约交易(采用期权工具套保时,仅限于开展期权买入操作)。

  ●审议程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玉米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玉米的套期保值交易,不以投机为目的。但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可能造成交易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玉米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自有资金开展玉米期货套期保值交易。

  现为了增强套期保值交易的灵活性,以更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将交易场所及品种在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玉米期货标准合约的基础上,增加场内、场外玉米期权合约交易(采用期权工具套保时,仅限于开展期权买入操作)。除上述交易场所及品种调整之外,原议案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交易期限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调整后公司原材料玉米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交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玉米是公司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占主要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玉米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生产成本产生较大影响。为有效控制原料价格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和利润,增强抗风险能力,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玉米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交易,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占用的保证金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含持仓保证金和应付行情变化风险金),对应的合约价值上限为50,000万元人民币。期货、期权交易不提供担保物,不使用银行授信,不进行实物交割。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场所及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为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玉米期货标准合约,以及场内、场外玉米期权合约(采用期权工具套保时,仅限于开展期权买入操作)。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至2026年4月19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玉米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场所及品种进行调整,原议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的可行性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将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

  公司已建立《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审批权限、交易流程、风险管理、资金管理、信息报告、档案管理、保密、应急处理、责任追究等措施,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四、期货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期权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如果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在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将套期保值交易与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头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期权交易将只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4.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5.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可以规避对应保值实物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7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次会议设双会场同时召开,地点分别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T8栋会议室、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67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立斌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2、3、6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的规定。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谈京华、颜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星湖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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