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
2025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09:15-0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三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7人,代表股份461,519,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3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84,75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1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4人,代表股份76,766,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0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84人,代表股份61,269,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83人,代表股份61,266,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96%。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60,812,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8%;反对64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4%;弃权5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562,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61%;反对6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6%;弃权5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3%。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60,801,4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4%;反对6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弃权66,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551,3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82%;反对65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25%;弃权66,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53,920,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5%;反对7,531,8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0%;弃权66,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3,670,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977%;反对7,531,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30%;弃权66,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同意453,900,8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93%;反对7,531,5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9%;弃权86,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3,650,7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655%;反对7,531,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25%;弃权86,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9%。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53,870,6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27%;反对7,531,5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9%;弃权1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3,620,5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162%;反对7,531,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25%;弃权11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3%。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53,878,8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45%;反对7,543,8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6%;弃权96,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3,628,7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296%;反对7,543,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25%;弃权96,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453,921,4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7%;反对7,530,9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8%;弃权66,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3,671,3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992%;反对7,530,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16%;弃权66,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53,921,8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8%;反对7,530,5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7%;弃权66,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3,671,7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998%;反对7,530,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09%;弃权66,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53,921,8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8%;反对7,489,3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28%;弃权108,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3,671,7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998%;反对7,489,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37%;弃权108,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同意460,876,8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8%;反对576,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弃权6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626,7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13%;反对576,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2%;弃权6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同意460,893,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3%;反对55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1%;弃权67,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643,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9%;反对55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0%;弃权6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3.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460,801,2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4%;反对625,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5%;弃权92,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551,2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80%;反对625,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0%;弃权92,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1%。
3.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60,855,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2%;反对596,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2%;弃权67,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0,605,8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1%;反对596,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32%;弃权67,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阳光律师、杨依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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