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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33号(莫高国际酒庄)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牛济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董事会秘书何文天出席会议;总经理张新军,副总经理何文天、牛育林、关玲玲、李勇,技术总监毕志良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靳跟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为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中小投资者统计已剔除董监高。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文泽、张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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