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1,100万元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70%的标准进行调剂,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 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9月15日,公司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宁波泰鸿冲压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泰鸿”)在《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5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在贷款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偿还和支付的本金(包括宁波泰鸿在贷款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宁波泰鸿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贷款人为实现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以及公司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本次公司为宁波泰鸿提供2,000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1,74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84%。具体说明如下:
(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1,74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84%。
(2)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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