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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小儿肺热咳喘颗粒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本品开展临床试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XZL2500043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2日受理的小儿肺热咳喘颗粒临床试验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临床试验方案的基础上,同意本品开展用于儿童流行性感冒的临床试验。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本次申请进行的临床试验是在公司持有的已上市的“小儿肺热咳喘颗粒”(国药准字Z20033152)基础上进行改良研制,在原功能主治的基础上增加“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者”。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68号)的要求,增加功能主治属于中药改良型新药2.3类。

  三、产品上市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四、投资风险

  由于药品研发具有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临床试验进度及其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67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维威”)近日分别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乳果糖口服溶液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

  剂型:干混悬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规格:0.36g(按C16H28N2O4计)

  上市许可持有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S2303053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5455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的适应症为:1.用于成人和2周龄及以上儿童的甲型和乙型流感治疗(磷酸奥司他韦能够有效治疗甲型和乙型流感,但是乙型流感的临床应用数据尚不多)。患者应在首次出现症状48小时以内使用。2.用于1岁及1岁以上人群的甲型和乙型流感的预防。

  该药品按照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技术要求审评并获批,批准后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数据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外,国内还有40家企业获批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

  磷酸奥司他韦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乙类品种,目前该产品已经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

  截至目前,公司对该产品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人民币1,341.39万元(未经审计)。

  二、乳果糖口服溶液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乳果糖口服溶液

  剂型:口服溶液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规格:15ml:10g和200ml:133.4g

  上市许可持有人: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S2400047、CYHS2400048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5429、国药准字H20255430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

  乳果糖口服溶液的适应症为:慢性功能性便秘。

  该药品按照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技术要求审评并获批,批准后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数据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外,国内还有68个乳果糖口服溶液药品批准文号。

  乳果糖口服溶液已经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

  截至目前,公司对该产品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人民币330.51万元(未经审计)。

  三、投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上述药品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对公司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由于医药行业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证书后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药品的销售业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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