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18057 债券简称:甬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0月28日,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4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月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6,60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2025年9月15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5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33元/股,最低价为23.79元/股,回购均价为26.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92,060.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贷款。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大林先生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21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除上述情形外,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655,28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在发布本公告后3年内未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18057 债券简称:甬矽转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甬矽转债”自2026年1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甬矽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6,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165,000手(11,65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5,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3,701,179.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1,298,820.78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6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16,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甬矽转债”,债券代码“11805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7月2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月2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1年6月2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的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甬矽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58121888-6786
邮箱:zhengquanbu@forehope-ele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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