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适当性服务水平,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5年9月9日起对旗下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估,并对应更新其风险等级。
本次更新风险评级的基金名单详见附件《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风险评价结果汇总》,更新事项自2025年9月16日起生效。
本公司提供的公募基金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排序,依次划分为: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五个等级,具体评级标准请见附件《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参照表》。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65,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s://amc.cms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1. 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级结果是根据法律法规、本公司内部评级标准评定,充分考虑了多种要素,与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如有)、产品资料概要(如有)中的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主要基于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略特点的概括性表述不同,并与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表述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对应关系。本公司对旗下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划分有最终解释权。
2. 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3. 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4.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归属的风险等级,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风险评价结果汇总》
附件2:《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参照表》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6日
附件1:《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风险评价结果汇总》
附件2:《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参照表》
备注:
1、 较高风险策略的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指80%以上非现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的基金,以及成份股低于或等于100只的ETF和指数增强型基金(全部成分股均为主板股票的除外)。
2、 考虑到养老目标日期 FOF 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随时间动态变化,因此不同细分类型养老目标日期 FOF 的风险等级根据产品实际合同条款进行判定和定期更新。
3、 高风险策略债券型QDII基金指高收益债策略的债券型QDII基金。
4、 以上为风险评级参照表,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应不低于参照表要求,实际评级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实际运作情况等因素确定。未在表格中的创新产品,由公司根据本表格或委托第三方评级机构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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