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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11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6:0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有重要公务无法到会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陈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1,310名,代表股份数907,548,142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6.9962%。其中现场参会股东2名,代表股份数1,409,200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0.0264%;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308人,代表股份数906,138,942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6.969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004,70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8628%;反对:70,086,23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72259%;弃权:4,4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9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9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3.37005%;反对:70,086,2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4.43973%;弃权:4,4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190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枳君律师、黄啸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11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执行《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从而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聚投资”)、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

  2、目前,本次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294,365,816股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至此,公司总股本已增至10,634,081,632股。本次权益变动暂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1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294,365,816股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至此,公司总股本由5,339,715,816股增加至10,634,081,632股。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财聚投资、东方银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均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74,764,14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5,339,715,816股的14.51%。其中,金科控股持股242,860,86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55%;黄红云持股468,779,97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8.78%;财聚投资持股46,56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7%;东方银原持股16,563,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1%。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14.51%降至7.29%,稀释变动比例为7.22%。其中,金科控股持股比例由4.55%降至2.28%,稀释变动比例为2.27%;黄红云持股比例由8.78%降至4.41%,稀释变动比例为4.37%;财聚投资持股比例由0.87%降至0.44%,稀释变动比例为0.43%;东方银原持股比例由0.31%降至0.15%,稀释变动比例为0.1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注:以上表格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总股本增至10,634,081,632股。目前,转增的5,294,365,816股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暂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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