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5,824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860,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一、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22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并于2025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35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现有总股本为412,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51,860,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4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0,139,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1,860,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的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860,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5,824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 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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