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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C4版)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卫军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的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5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以通讯结合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次已完成归属登记,公司股本总数拟由8,800万股变更为8,877.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8,8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877.4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新增、修订及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7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道陶泾路1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9日

  至2025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和2025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杰、沈丽燕

  联系电话:0573-82229910

  邮箱地址:zmax@zmax-opte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31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4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新增、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共计95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4万股。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2日出具的《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95号),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8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877.40万元,股份总数由8,800.00万股变更为8,877.40万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完毕。

  二、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其中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员总数保持7名,原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调整为6名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将文字表述的数字如“三分之二”修改为“2/3”、“百分之五”修改为“5%”,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具体修订详见附表。

  四、新增、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及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上述制定、修订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下转C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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