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具体如下: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将变更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和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9)。2025年9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决定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于2025年9月6日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增加提案后)》(公告编号:2025-107)。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钟民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1人,代表股份190,825,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3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4,10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7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代表股份66,722,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9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曹永刚先生、法律顾问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和股东代表陈萍女士、尚颖女士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1.00关于公司和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威海银行申请敞口额度8,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087,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95%;反对1,407,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4%;弃权3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4,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252%;反对1,407,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626%;弃权3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22%。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0关于公司为山东华素向烟台银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57,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4%;反对1,23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5%;弃权3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3,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246%;反对1,23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632%;弃权3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22%。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3.00关于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643,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06%;反对1,072,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1%;弃权10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9,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155%;反对1,072,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648%;弃权10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97%。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4.00关于为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095,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38%;反对1,398,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6%;弃权3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2,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974%;反对1,398,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713%;弃权3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13%。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齐佳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股东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主持股东会的推举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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