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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35               证券简称:浙江华远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636号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陈锡颖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8人,代表股份361,49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9977%。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55,49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07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4人,代表股份105,99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92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2人,代表股份69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6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2人,代表股份69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62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45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00%;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4%;弃权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5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7551%;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578%;弃权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87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高一飞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4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14%;反对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4%;弃权1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904%;反对4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788%;弃权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308%。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4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882%;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35%;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84%。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四)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61,44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2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714%;反对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57%;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9%。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61,44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2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714%;反对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57%;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9%。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61,44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3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380%;反对3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92%;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9%。

  (4)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61,43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反对3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3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433%;反对3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38%;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9%。

  (5)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61,37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反对4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7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7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493%;反对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65%;弃权7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42%。

  (6)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61,43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4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08%;反对4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63%;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9%。

  (7)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61,44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1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2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69%;反对1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74%;弃权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57%。

  (8)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61,44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2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14%;反对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57%;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9%。

  (9)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61,44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2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14%;反对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57%;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9%。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章志强律师和梁嘉颖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301535             证券简称:浙江华远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肖斐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陈岩,独立董事黄品旭、陈志刚通讯参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的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执行事务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姜肖斐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鉴于非独立董事LIN-LIN ZHOU先生和独立董事KEVIN XIANGLIANG WU先生的离职,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高一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文艳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选举及推选,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姜肖斐、尤成武、唐朋、陈锡颖、陈岩

  召集人:姜肖斐

  (2)审计委员会成员:陈志刚、高一飞、刘文艳

  召集人:陈志刚

  (3)提名委员会成员:黄品旭、陈志刚、尤成武

  召集人:黄品旭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高一飞、黄品旭、姜肖斐

  召集人:高一飞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会议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陈志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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