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9日开通“前海开源中证民企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直销机构网下股票认购。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
前海开源中证民企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前海开源中证民企300ETF,场内简称:民企300ETF,基金代码:159106,以下简称“本基金”)。
二、渠道
直销机构,即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业务
网下股票认购业务。
四、时间
自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其中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7:00。
五、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所需材料
1.个人投资者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
2)深圳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上海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如涉及,本人签字);
3)ETF 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填妥并本人签字);
4)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填妥并本人签字);
5)网下股票认购承诺函(填妥并本人签字);
6)直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2.机构投资者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同时提供加盖单位
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深圳 A 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如涉及,加盖公章);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ETF 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填妥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和经办人签字);
6)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加盖公章);
7)投资者远程交易委托服务协议(加盖公章);
8)直销预留印鉴卡(若ETF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加盖业务章则需提供);
9)网下股票认购承诺函(填妥并加盖公章);
10)直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六、重要提示
1.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
2.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A股账户,还应持有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
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
八、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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