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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奇台恒众9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拓展风力发电业务,扩大绿能产业规模,促进综合能源业务转型,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0元的价格收购奇台县恒拓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台恒拓”)9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奇台恒拓全资子公司奇台县恒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台恒众”)继续投资、建设、运营400MW的恒联奇台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同时,公司与另一股东瑞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能电力”)共同按持股比例以现金增资方式对奇台恒拓增资4.45亿元,并按持股比例承接原5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增资后奇台恒拓注册资本变更为4.50亿元;同时,奇台恒拓以现金增资方式对奇台恒众增资4.45亿元,增资后奇台恒众注册资本变更为4.50亿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奇台恒拓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事项是公司为了扩大绿能产业规模,从长远发展需要而做的慎重决策。目前项目仍处于在建过程中,项目后续运营过程中易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实际风资源情况、电力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及进展跟踪,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拓展风力发电业务,扩大绿能产业规模,促进综合能源业务转型,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公司拟以0元的价格收购奇台恒拓9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奇台恒拓全资子公司奇台恒众继续投资、建设、运营400MW风电项目;同时,公司与另一股东瑞能电力共同按持股比例以现金增资方式对奇台恒拓增资4.45亿元,并按持股比例承接原5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增资后奇台恒拓注册资本变更为4.50亿元;同时,奇台恒拓以现金增资方式对奇台恒众增资4.45亿元,增资后奇台恒众注册资本变更为4.50亿元。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奇台恒拓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9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奇台县恒拓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一

  

  2、交易对方二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奇台恒拓的股权。公司拟与瑞能电力共同收购奇台恒拓100%股权,其中公司收购奇台恒拓90%的股权,瑞能电力收购奇台恒拓1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后,公司与瑞能电力按持股股权比例以现金增资方式对奇台恒拓增资4.45亿元,并按持股比例承接原5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增资后奇台恒拓注册资本变更为4.50亿元;同时,奇台恒拓以现金增资方式对奇台恒众增资4.45亿元,增资后,奇台恒众注册资本变更为4.50亿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对方所持奇台恒拓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奇台恒拓主要资产为其全资子公司奇台恒众投资、建设及运营的400MW恒联奇台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风电项目。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并增资后股权结构:

  

  奇台恒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三)项目公司

  奇台县恒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6日,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道安,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解放西街1区3丘304幢116号,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为奇台恒拓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奇台恒众总资产15784.23万元、负债15767.29万元、净资产-1.19万元,1-12月营收0万元、净利润0.0068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5年6月30日,奇台恒众总资产81666.45万元、负债81167.78万元、净资产498.67万元,1-6月营收0万元、净利润-0.1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四)项目情况

  400MW恒联奇台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风电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经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单位:奇台恒众。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400MW风力发电项目(设计安装52台单机容量7.7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62,000.00万元(不含交割日后各项融资费用)。截至2025年8月底,项目进出场道路完成100%;风机基础已完成96%,风机吊装已完成超10%;220KV升压站土建完成90%,电气安装完成40%;外送线路整体完成90%,铁塔已全部组立;集电线路铁塔基础、水泥杆塔组立均完成80%。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公司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5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奇台恒拓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奇台县恒拓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1057号)。参考奇台恒拓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1.17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认,奇台恒拓100%股权交易价格为0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2)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标的公司所处阶段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

  (3)评估假设

  一般假设: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评估标的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2)公开市场假设,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3)持续经营假设。假设一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可以连续下去,在未来可预测的时间内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4)资产持续使用假设。假设是委估资产在原地安装地继续被使用,其使用方式和目的可能不同,也可能会改变。

  特别假设: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2)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4)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5)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6)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7)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奇台恒拓总资产账面值为28040.22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28040.20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0.02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28039.03万元,增值额为-1.19万元,增值率为0.00%;总负债评估值为28040.20万元,增值额0.00万元,增值率为0.00%;净资产评估值为-1.17万元,增值额-1.19万元,增值率为-5950.00%,评估增值为负的原因系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减值-1.19万元所致。

  奇台恒拓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17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暂未签订相关协议,有关本次股权收购的具体事宜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后,奇台恒拓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项目实现了公司风电业务的拓展,增大了绿能产业装机规模,调整了公司能源结构,有利于公司综合能源服务转型,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方向。

  (二)交易所涉及标的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股权收购后,公司成为奇台恒拓的控股股东,并间接控制奇台恒众,将调整其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层人员。本次股权收购前,奇台恒拓和奇台恒众不存在聘用员工的情形,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的问题。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的,说明该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奇台恒拓不存在委托理财、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5-05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9日  14点40分

  开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公司5楼9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9日

  至2025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0月9日8点30—11点30

  (二)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

  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826-2983188、2983049

  2、联系传真:0826-2983117

  3、联系人:苏银川 汪晶晶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5-05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和资料,并于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五楼九号会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推举董事李常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谭卫国先生、朱繁荣先生及独立董事张亚光先生、刘俊勇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奇台县恒拓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收购奇台县恒拓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台恒拓”)90%股权,奇台恒拓100%股权作价0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收购”)。本次股权收购后,公司通过奇台恒拓的全资子公司奇台县恒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台恒众”)投资、建设、运营400MW的恒联奇台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风电项目,投资总额控制在16.2亿元内(不含交割日后各项融资费用)。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与另一股东瑞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能电力”)按持股比例现金增资奇台恒拓4.45亿元、并承接原5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奇台恒拓现金增资奇台恒众4.4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奇台恒众9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奇台恒众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会议同意在完成本次股权收购后,由奇台恒众向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区支行为主办行组成的银团(统称“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贷款用于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15年,并由公司对此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项目建成后追加收费权质押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瑞能电力以其所持奇台恒拓10%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简称“岳池爱众电力”)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简称“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6,60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公司按持股70%的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620.00万元。具体提供担保事宜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前锋爱众水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前锋爱众水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简称“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00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提供担保事宜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定于2025年10月9日14点40分在公司五楼九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5-05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和资料,并于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五楼九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清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杨晓玲女士因工作冲突委托监事文汇锋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奇台县恒拓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奇台恒众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贷款暨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贷款暨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前锋爱众水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5-05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为奇台恒众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收购奇台县恒拓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台恒拓”)90%的股权,瑞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能电力”)同时收购奇台恒拓10%的股权。本次收购后,奇台恒拓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推进奇台恒拓全资子公司奇台恒众持续投资、建设、运营400MW的恒联奇台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奇台恒众拟向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区支行为主办行组成的银团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贷款用于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15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项目建成后追加收费权质押担保。瑞能电力以其所持奇台恒拓10%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公司为岳池爱众电力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6,60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公司按持股70%的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620.00万元。

  3.公司为前锋爱众水务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前锋爱众水务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00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奇台恒众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前锋爱众水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关于奇台恒众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前锋爱众水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董事会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奇台恒众

  

  2.岳池爱众电力

  

  3.前锋爱众水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拟提供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融资及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对外项目投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制定有严格的信用审查及相应保障措施,公司能对担保对象的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奇台恒众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前锋爱众水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于奇台恒众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前锋爱众水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9.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5%;其中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9.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17%;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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