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赵芳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赵芳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芳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赵芳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赵芳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赵芳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赵芳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可连选连任。
赵芳华先生长期参与公司管理,熟悉公司业务及运营,能够代表职工利益参与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后的任职要求。赵芳华先生当选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赵芳华,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金融专业。2003年7月至2011年11月,先后任职于卧龙电气运营管理部、卧龙地产董事会办公室、卧龙电气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1月至2021年6月,先后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3年5月至2025年9月16日,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赵芳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3.32万股,未发现赵芳华先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5-02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主持。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因公司重新修改了《公司章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薛跃(独立董事)、刘葳(独立董事)、赵芳华三人组成,其中薛跃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公司董事长陈卫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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